请求实行人王某与被实行人牛某、贾某告贷合同纠纷一案,淄川法院于2023年10月查封了被实行人牛某、贾某共有的房产一套,请求实行人王某于2024年4月向法院请求康复实行并请求拍卖查封房产。
案子实行过程中,实行法院查明,案外人刘某居住在查封房产内。2024年4月,实行法院发动对查封房产的第一次拍卖,已流拍,经请求实行人王某赞同,实行法院于2024年5月出具实行裁决书,裁决将房产交给请求实行人王某赔偿被实行人牛某、贾某所欠金钱。
2024年5月,实行法院向刘某送达通知书,限其于2024年6月前自动腾空房子并移送给请求实行人王某。到期仍不实行的,实行法院将依法强制实行。
实行实践中,人民法院裁决拍卖成交或许以流拍的产业抵债后,需多少天内将拍卖的产业移送买受人或许承受人,各地法院做法不同,本案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实行中拍卖、变卖产业的规则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则,探究给予被实行人或许第三人十五日左右的交给时刻,有力地震慑了躲避实行行为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实行中拍卖、变卖产业的规则》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裁决拍卖成交或许以流拍的产业抵债后,除有依法不能移送的景象外,应当于裁决送达后十五日内,将拍卖的产业移送买受人或许承受人。被实行人或许第三人占有拍卖产业应当移送而拒不移送的,强制实行。